開發商不辦土地使用證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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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發商不辦土地使用證的原因有哪些?

開發商不辦土地使用證的原因有哪些?

原因有多種;土地有糾紛、欠繳土地出讓金、欠繳土地租金、房產證與土地證的權利人不是同一權利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轉賣給非本集團成員的、林地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允許買賣的土地等等。另外,土地證是經過從下到上多級部門審批通過後的使用證明。有了土地證才能辦理房產證。沒有通過審批的就不能辦理土地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城鎮住房用地登記發證的範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後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對象為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產權人。

二、開發商土地使用證不給辦理怎麼辦?

如果是商品房,在房屋開工建設前應當已經取得五證,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權證。個人買的房子只有房產證,土地使用權顯示在房產證中有一欄叫宗地證號的地方,這是整個小區的土地號,如果你這個房產證上這一欄是空的,就有可能是五證不全的房子。

業主可以依據合同,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它如果違反了規定去履行辦證的義務,它要承擔責任,當然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司法解釋都講到了房屋所有權證,沒有提到土地使用證,但是房屋的建立是在土地之上的,如果沒有土地使用權根本就談不上房屋所有權,而在有一些地方房屋所有權和土地證必須都要去辦理的。在合同當中應該有約定,什麼時候辦理房產,什麼時候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嚴格上説,土地使用權正應該在房屋竣工之前就應該分割好,大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最後分割到小的業主都應該要分割、預售。

開發商不辦土地使用證的原因有很多,由於不辦理土地使用證,就無法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所以開發商不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情況下就無法為業主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也就造成了房產證無法辦理的情況,一般來説,應當由開發商與土地管理部門溝通協商解決相關問題後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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