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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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根據這一條例,購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權限必須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權的基礎上。而房屋開發商從土地管理部門獲得土地批租權後,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流通。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裏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算法

1.實質

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約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年期的長短,直接影響可利用土地並獲相應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確定以後,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長,土地的總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價格也會因此提高。因此,通過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於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價格上的差別。

2.修正方法

(1)計算使用年期修正係數,年期修正係數按下式計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將比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係數;

r——土地還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權年期;

n——比較案例的使用權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係數對交易案例地價進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後地價=比較案例價格×K

案例3:若選擇的比較案例成交地價每平方米為500元,對應使用權年期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讓年期為20年,該市土地還原率為8%,則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後的地價=500×(1-1/(1 8%)20)/(1-1/(1 8%)30)=327.10元/m

綜合上面所説的,土地使用權就是擁有土地的人所得到的權利,而且這個權利也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對於我國的住宅就是為七十年,對於土地的所有人就一定要記清楚時間,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好自己的合法利益和權益,從而不會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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