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普通耕地可以種樹 - 建房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9W

不能,改變了土地的用途。

農村普通耕地可以種樹,建房嗎?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31條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同時,該法第36條還作了更加嚴格、更加明確的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嚴禁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等。禁止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由此可見,《土地管理法》已明令禁止在基本農田(即可耕地)上種樹,就是連果樹也不能種。

耕地分類

1.常用耕地

常用耕地:是指專門種植農作物並經常進行耕種、能夠正常收穫的土地。包括土地條件較好的基本農田和雖然土地條件較差,但能正常收穫且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為中國基本的、寶貴土地資源,受到中國《土地法》嚴格保護,未經批准,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佔用。

2.臨時耕地

臨時性耕地:又稱“幫忙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臨時開墾種植農作物,不能正常收穫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規定,種植農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還林還草,在其它一些地方臨時開墾種植農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因此,我們又可稱這部分臨時性耕地為待退的臨時性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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