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土地使用權抵押可以嗎?
土地使用權作為一種特殊的不動產用益物權,土地使用權享有對土地使用方面獲益的處分權利,包括轉讓,出賣,出租等權利。現在,由於很多企業在拿到土地使用權之後,沒有大筆資金進行開發,往往會採取將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的方式獲取資金。那麼,單純土地使用權抵押可以嗎?
一、單純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抵押嗎?
單純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單純土地使用權是指地面上還沒有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權,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土地上沒有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權也可以進行抵押,有附着物的就連着附着物一起抵押。
下列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單獨抵押的;
(2)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抵押時,該房屋等建築物所對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
(3)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抵押時,該房屋等建築物所對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
下列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1)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2)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衞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3)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
(4)依法被法院查封的。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的適用範圍
土地使用權抵押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抵押貸款:即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向銀行、信用社、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或者從事民間的借貸活動。
二是抵押承租和承包。即承租方或承包經營者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承租企業或擔保承包企業的經營者,如果沒有完成租賃合同或承包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經營目標。出租方或發包方有權以該土地使用權優先受償。
三是擔保其他債務的履行。在其他涉及金錢給付或者可以以金錢估價的債務中,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權設置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
單純土地使用權抵押是可以的,土地上沒有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並不會受到影響。現在很多開發商拿到土地之後,地上一般都沒有附着物,但銀行也會接受該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另外,提醒大家的是,土地抵押需要到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