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下樓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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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十分火爆。對於購房人來説,除了關心商品房價格、區位、周圍配套及交通情況外,還應該瞭解下房子的產權,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因為在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那麼問下樓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小編給大家普及下相關知識。

問下樓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一、問下樓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二、樓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自動續期,而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三、哪些原因導致樓房土地使用年限“縮水”?

1、開發商的項目建造週期過長

土地使用年限的計算方法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開始計算的,如果項目體量過大,從房產規劃、開發、銷售到最終的交房,快則兩三年,慢則五六年,甚至更長,有的項目還是分多期開發的項目,越靠後開發,土地所剩的年限越短。房子最終到達購房者手中,原本的70年、50年或者40年產權年限便隨之大大的“縮水”。??

2、資金短缺,土地閒置

購房時,如果遇到了一個資金實力不足的開發商,也是令人擔憂的。因為資金鍊條的不完善,資金的跟不上,不僅耽誤了正在進行中的項目的開發,一些還未開發的地塊更是會被擱置起來,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真正開發建成後,土地使用年限便大打折扣。??

3、多次轉讓,浪費年限

地塊在開發商之間的轉讓,以及房屋建成之後在買家之間的轉讓,都會造成最後一個接盤的人手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越來短。??

綜上所述,針對很多購房者問下樓房土地使用年限這個問題,小編給出了回答。樓房是建立在住宅用地上的,按照規定,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長是70年,也就是人們所説的70年產權。對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的處理辦法,目前並沒有統一規定,不過購房者不用擔心,國家是不會強制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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