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繳費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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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證繳費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繳費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繳費規定是一定要按照我們國家法定的標準來進行繳費,辦理土地證的費用清單:

1、申請表10元/份;

2、交易費 住宅每平米6元,車庫、商業店面每平米10元,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3、契税 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徵收;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上,按房款的3%徵收(第二套適用);商用房及車庫均按房價的3%徵收;

4、印花税 按0.5‰徵收【注:(3)、(4)所指的房價是指成交價格高於市場評估價格的按成交價格徵税,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評估的按市場評估價格徵税。】

5、登記費 住宅每證80元,商用房及車庫120元;

6、工本費 每證10元;

7、測繪費住宅每平方米1.36元,商用房及車庫每平方米2.04元;

8、辦理土地證每證登記費26.5元,測繪費10元,印花税5元。

二、土地證的種類是什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土地證的辦理程序是什麼?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日常生活當中辦理土地使用證的話,那麼是需要繳納相關的費用的,在這裏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費用的收取情況,通常狀況之下申請表示需要收取工程費用,大概是在10元左右,所以大家並不需要擔心費用方面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過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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