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權利限制內容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8W

1、強制許可(外觀設計不適用強制許可)

專利權權利限制內容的規定是什麼?

(1)、強制許可的概念。

(2)、強制許可的類型。

2、不實施時的強制許可。獲得此種強制許可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①必須是申請人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

②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3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4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反壟斷性的強制許可。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3、根據公共利益需要的強制許可。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4、針對藥品的強制許可。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製造並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專利法》增加的內容)

5、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獲得此種強制許可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①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

②一項專利的實施又有賴於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

注意:在後一專利權人獲得強制許可的前提下,前一專利權人也可以申請對後一專利的強制許可。

6、關於強制許可的注意事項。

(1)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為半導體技術的,其實施限於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構成壟斷情形。

(2)強制許可的實施應當主要為了供應國內市場,但是針對藥品的強制許可和基於壟斷的強制許可除外。

(3)不實施時的強制許可和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申請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以合理的條件請求專利權人許可其實施專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獲得許可。

(4)由強制許可獲得實施專利權利的,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的規定處理使用費問題。付給使用費的,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

(5)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佔的實施權,並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

(6)強制許可不適用於外觀設計。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權一般是針對於擁有作品的人才會享受到的權利,對於志專利權雖説有自己個人的權利但也是有個人的限制,同樣會針對於不同的情形來作出不同的決定,所以,對於當事人在進行申請的時候就要諮詢清楚,避免之後引起糾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