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陽市徵地拆遷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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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襄陽市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湖北省襄陽市徵地拆遷補償標準

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應依法向被徵地單位支付徵地補償費。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採取區片綜合價,即綜合考慮地類、產值、人均耕地數量、區位、農用地等級、土地供求關係、經濟發展水平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將市區土地劃分五個等級,制定各等級區片綜合價(見附件一)。

根據省政府在《關於進一步加強徵地管理切實保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鄂政發[2005]11號)中確定的市區統一最低年產值標準和市統計局、市物價局、市國土資源局定點調查的耕地三年平均年產值,市區一級、二級地段耕地平均年產值確定為1700元/畝(蔬菜基地2200元/畝,旱地、水田1200元/畝),三級、四級地段耕地平均年產值為1400元/畝(蔬菜基地1600元/畝,旱地、水田1200元/畝),五級地段耕地平均年產值為1200元/畝。

考慮市區徵地補償標準的實際,除按耕地平均年產值計算徵收土地補償標準外,對城市規劃區內被徵收的土地另按所處的區位條件適當增加補償費(具體標準見附件一)。

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的計算方式

(一)土地補償費。徵地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均耕地面積在0.8畝以上的,土地補償費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年產值的8至10倍計算;徵地後人均耕地面積在0.8畝以下的,土地補償費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年產值的10倍計算。

徵收有收益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所在地段旱地年產值的5倍計算;徵收無收益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所在地段旱地年產值的4倍計算;徵收農村宅基地的按所在地段耕地的安置補償標準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地前人均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確定為:一、二級地段12000元,三、四級地段11000元,五級地段10000元。

徵收其它有收益的土地,其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處地段耕地安置補助費標準的一半計算;徵收其他無收益土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三)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地前人均耕地狀況,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得低於產值的16倍,最高不得高於25倍。依照前述標準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徵地而導致無地的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應當提高補償倍數,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產值的30倍計算,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村集體按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從增加的補償費中解決;

(四)青苗補償費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產值的1倍計算;

通過上文,小編簡要介紹了湖北省襄陽市徵地拆遷補償標準。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劃分的非常細緻。從中可以看出,襄陽市的補償標準在湖北省內算是中等水平,這與其經濟發展水平是相適應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秦皇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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