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 青苗徵地補償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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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提出18億苗耕地紅線的概念以後,對耕地的徵收的有着非常嚴格的規定,但隨着社會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對土地的需求越來越大,需要對農村土地進行合理的徵收、開發和利用。那麼,江西 青苗徵地補償標準有哪些呢,下面就請跟隨小編來了解一下相關資料。

江西 青苗徵地補償標準有哪些?

一、江西青苗徵地補償標準有哪些?

根據《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第十九條,徵收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給予公平、合理補償。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1.徵收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給予公平、合理補償。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2.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確定。

3.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提供不低於被徵收房屋套內建築面積的房屋用於產權調換,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4.房屋徵收部門對個人住宅徵收補償安置建築面積不低於36平方米。

徵收產權建築面積小於36平方米且屬於被徵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安置時補齊36平方米,不結算差價;超出36平方米的部分實行階梯式價格,36至50平方米的部分按成本價結算,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場價結算。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且其住房面積小於36平方米的,按照36平方米建築面積結算。

二、補償標準

1.徵地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構成,不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

在具體執行中,要確保徵地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防止出現拖欠、截留、挪用等問題。同時,按照“先保後徵”的要求,認真落實被徵地農民的社保安置工作,在組織用地報批時,以徵收土地面積計算,按每畝不低於6000元的標準提取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資金,並預存入人社部門專門的代保管資金賬户。

收回國有農用地的,參照鄰近的農村集體土地徵地補償標準執行。國家和省重點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徵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2.此次調整遵循統籌兼顧、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指標、物價指數、周邊省份現行補償標準水平,

調幅適中、橫向平衡、程序合法和平穩過渡等原則,在具體操作中,水田最低補償標準不低於3萬元/畝,調整幅度原則上控制在20%~30%,原補償標準低者調整幅度適當就高,原補償標準高者調整幅度適當就低等原則把握,縮小縣(市、區)之間的差距,使調整結果趨於平衡和合理。

3.以水田為基準進行測算調整後,

全省水田徵地補償平均標準為36014元/畝,提高了6755元/畝;菜地、果園、茶葉園、人工高產油茶園、棉地、精養魚塘等平均標準不低於24129元/畝,提高了4525元/畝;林地及其它農用地、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標準不低於12605元/畝,提高了2364元/畝;未利用地平均標準不低於7203元/畝,提高了1351元/畝。增幅均為23.09%。

關於江西青苗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應該説,國家對徵地補償的界定是非常嚴格的,享受補償的條件也是非常多的,如果遇到相關問題,一定要在瞭解相關政策法規的基礎上,通過諮詢律師,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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