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違法可以要求歸還土地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強拆違法可以要求歸還土地嗎?

強拆違法可以要求歸還土地嗎

違法徵地後可以要回土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第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第五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第六條規定: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

二、強拆程序不合法怎麼維權?

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被徵收人遇到違法徵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九條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權限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無效,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被拆遷人遇到不合法強拆的,可以進行報警,向法院起訴。所有的拆遷都是要合法的,走法律程序,在拆遷前要與被拆遷人協商一致,給予相應的賠償,但是如果違法強拆就是不合法的,被拆遷可以進行維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