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法強拆的刑事訴訟是否可以是自訴案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4W

一、對違法強拆的刑事訴訟是否可以是自訴案件?

對違法強拆的刑事訴訟是否可以是自訴案件?

可以。

非法強拆的行為可能會涉及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等。而《刑事訴訟法》規定了自訴案件的情形:

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那麼,根據上述規定的第三項,如果受害人對非法強拆的行為報警,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非法強拆人刑事責任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二、法院對於自訴案件怎麼處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對於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後,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

(二)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説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對證據有疑問,需要調查核實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

根據《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非法強拆在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有些非法強拆甚至構成犯罪。作為受害者,自然要想辦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如果遵循公訴案件程序,公安機關不會立案的情況下,只能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