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村老宅基地如何處理?
一、農村老宅基地如何處理?
這種情況下,老房屋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直接辦理宅基地過户,向村委會發起申請,再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調查、辦理。
農村房屋過户手續辦理所需資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如果繼承人是本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並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及其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繼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可以將房屋轉讓給本村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繼承人不願出賣或繼承人非本村村民、城鎮户口居民的,繼承人可以繼續使用房屋,但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改建、擴建,待宅基地上的房屋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使用權應由村集體收回並進行重新分配。
二、發生宅基地糾紛怎麼解決?
1、協商解決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行政解決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轉讓宅基地要符合哪些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農村都有不少老房子,這樣就會涉及到對宅基地的處理問題。作為老房子的繼承人,比如子女,可以通過辦理宅基地過户的方式拿出使用權,這樣就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辦理過户需要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然後等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