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農村宅基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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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農村宅基地政策

最新重慶農村宅基地政策

1、開展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成果。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縮小土地徵收範圍,規範土地徵收程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為工礦倉儲、商服等經營性用途的存量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享有同等權利,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讓、租賃、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規則、服務監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機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農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權基礎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對農民住房財產權作出明確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

2、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改革。

抓緊修改有關法律,落實中央關於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的重大決策,適時就二輪承包期滿後耕地延包辦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在基本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基礎上,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原則,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和提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法律效力,擴大整省推進試點範圍,總體上要確地到户,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範圍。出台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指導意見。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的文件,規範草原承包行為和管理方式,充分調動廣大牧民保護和建設草原的積極性。引導農村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使用權有序流轉。

3、健全耕地保護和補償制度。

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耕地保護,全面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實行特殊保護。完善土地復墾制度,盤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復墾激勵約束機制,落實生產建設毀損耕地的復墾責任。加大中低產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產穩產基本農田、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為目標,完善農村土地整治辦法。依法加強耕地佔補平衡規範管理,強化耕地佔補平衡的法定責任,完善佔補平衡補充耕地質量評價體系,確保補充耕地數量到位、質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補償機制。採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強對耕地佔補平衡的監管,堅決防止佔多補少、佔優補劣、佔水田補旱田現象,杜絕違規佔用林地、濕地補充耕地。進一步落實耕地保護政府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完善和拓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地票”等試點,推動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支持易地扶貧搬遷。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重慶市政府根據本省的發展情況,不斷的改變農村宅基地政策,在不斷調整的過程中,找到了城鄉之間的平衡點。根據最新重慶農村宅基地政策將土地徵收的補償制度合理化了,有利於健全耕地保護,更大程度地保護了農民的權益,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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