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出現了新政策 - 以下的這三種政策你知道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W

一、關於宅基地的買賣
眾所周知,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所有權是村集體,宅基地是不能買賣的,只能在村集體內部進行流轉,但是一些地方對於宅基地買賣的管控還有些疏漏,宅基地買賣的現象還存在,一些宅基地被當做工業用地,農民的利益遭到損害。新政出台後,農村宅基地再出現這種非法的土地買賣,村委會發展後不僅要沒收,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二、關於宅基地的拆遷補償
新政策出台,農村宅基地將會實行分開補償的補償方式,宅基地補償和房屋補償分開計算,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所以宅基地的補償款不會直接發放給村民,由村集體統一分配,關於房屋的補貼會直接發放給農户。
三、關於宅基地的審批
宅基地的審批上半年就開始嚴格,下半年更是愈演愈烈,除了要遵循一户一宅都原則,如今超佔宅基地和違建宅基地的行為也加大了處罰力度,農村宅基地將會進入有償使用階段,部分地區宅基地已經停止審批,農村宅基地也越來越緊俏,想再申請宅基地比登天都難。

農村宅基地出現了新政策,以下的這三種政策你知道嗎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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