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户口的子女能否繼承父母的農村宅基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W

城鎮户口的子女能否繼承父母的農村宅基地?

一、城鎮户口的子女能否繼承父母的農村宅基地?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帶有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

二、城鎮户口的子女能否繼承父母的農村房屋?

宅基地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因此房屋繼承不關乎户口,只要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即可按照民法典規定享受繼承權,但只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對支撐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

實踐中,按照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在城鎮落户生活的子女繼承農村房屋後,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沒有售賣,房屋也沒有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三、如何辦理農村房屋繼承?

已經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五項辦理過程,即房屋評估、繼承公證、房屋測繪、繼承登記和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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