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制度改革後 - 一户多宅能否進行確權登記?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宅基地制度改革後 一户多宅能否進行確權登記?

1、鼓勵進城農民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現如今,鼓勵農民進城買房自願退出宅基地的政策已經在試點地區開展了,但是,大部分的農民表示願意進城,但是不願意退出宅基地,因為宅基地的補償款太少了,而且,退出宅基地後以後永久都不能再申請宅基地了。

2、農村宅基地將允許固定範圍內的有償轉讓

目前,制度規定的在允許固定範圍內進行宅基地的有償轉讓是指在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內,也就是同一個村內才可以進行宅基地的轉讓,而隨着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未來很有可能擴大轉讓的允許範圍。

3、農村超佔和多處宅基地的農户將會收費

目前,很多農村地區都會出現超額使用宅基地和一個農户擁有多處宅基地的情況,隨着新政策的開展實施,超佔和多處的宅基地將會另外收費,具體的收費標準還不清楚,據悉是由每個省份各自擬定收費標準。

4、在宅基地新建或者翻修老房子均需審批

眾所周知,前些年在自家宅基地上蓋房子只需要跟村委打聲招呼就可以了,然而隨着宅基地制度的改革,現如今無論是新建房還是翻修老房子均需填寫書面申請且經過層層審批,審批通過之後方可動工。

5、兩年及以上閒置的宅基地將會被收回

現在,很多人進城落户了,不願意退出宅基地,導致農村老家的宅基地被閒置。隨着新的宅基地制度頒佈實施,如果是那種破舊無人居住的老房子,長時間無人居住的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然後發放給更有需要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46號)規定,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必須堅持“一户一宅”,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注意!一户人家不能同時對兩處或者多處宅基地進行確權。

其中,“一户”是根據户籍管理的户口來判定的。也就是説,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麼該户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於一户,一户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當然,如果子女長大成人並已成家,分户後不夠居住,則可以另行申請宅基地。與此同時,村民已經有了一處宅基地的,除了因為繼承導致宅基地權屬發生變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請宅基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