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翻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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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翻建流程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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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申請流程

不是每個人都能申請宅基地的,那麼要想知道農村宅基地申請流程,就首先得知道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來人口落户,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農村宅基地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户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諮詢後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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