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超標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7.24K

農村宅基地超標怎麼辦?

目前我國《土地管理法》對農村宅基地使用規定還是比較嚴格的,明確農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且面積上有所限制。有些農民不懂的這些知識,導致違法佔用宅基地的事情頻繁發生,由此引發的糾紛案件也不在少數。那麼農村宅基地超標怎麼辦?為此本站小編整理了一篇文章,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怎樣處理?

宅基地超佔,既有歷史原因又有現實原因,既有主觀原因又有客觀的原因,既有村民的過錯又有管理部門的責任。對那些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的宅基地超面積部分,或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標準的宅基地超佔部分,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數,待以後分户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翻建,或政府依法實施村莊集鎮規劃重新建設時,村民讓出超佔的面積後,重新進行確權登記。

二、農村宅基地使用標準是多少?

農村村民一户在農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中房屋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準執行:

1、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户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2、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户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區宅基地面積的標準,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可以作出具體規定。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鼓勵建造公寓式住宅,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經批准後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應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安排利用。

三、農村村民具備哪些情形,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户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諮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定義】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的滅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宅基地使用權變更和註銷登記】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由此可見,農村宅基地超標占用,既有現實因素也有歷史原因。按照規定,對於一户農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且使用面積不得超過省市相關標準。針對農村宅基地超標怎麼辦,通常政府會在重新規劃農村建設的時候要求有關農民出讓超標部分,對其重新進行確權登記。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