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林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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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各省市加快城市建設或經濟建設步伐,不可避免地產生土地徵用行為。在許多省一樣,黑龍江省徵地也會涉及到林地徵佔現象,許多林地承包人備為關注林地補償標準,特別是在參考其它省份補償標準後,會更加期待黑龍江省的林地補償標準。那麼,黑龍江林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黑龍江林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黑龍江林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黑龍江省徵用土地的賠償標準主要體現在《黑龍江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條的規定上,以下為相關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徵用土地按下列標準支付土地補償費:

(一)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該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難以計算的,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按照旱地、水田、菜地,制定平均年產值具體補償標準,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市、縣人民政府發佈實施;

(二)徵用宅基地和鄉村企業等建設用地的,為當地旱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

(三)徵用種植三年以下的新墾耕地,按照上年產值的二倍補償,並補償開發投資;

(四)徵用未利用土地和連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棄耕地的,按旱地年產值的二倍補償;

(五)徵用魚池,為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倍;

(六)徵用園地、牧草地、葦地,按當地該地類年產值的六倍補償;

(七)徵用林地的補償標準,依照國家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下列標準支付:

(一)徵用耕地,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計算,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執行;

(二)徵用園地、魚池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倍;

(三)徵用宅基地、鄉村企業等建設用地和荒山、荒地、牧草地、葦地、未利用土地和連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棄耕地以及種植三年以下的新開墾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徵用林地的安置補助費,依照國家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被徵用的土地上有青苗的,應當支付青苗補償費,其標準為當年當季該作物的產值。

被徵用土地上有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的,應當按國家和省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標準給予補償;沒有規定或者約定標準的,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損失價值確定。

土地徵用前,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被徵地單位發出徵地預告後,被徵地單位或者個人在擬徵用土地上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樹木或者搶建的設施,不予補償。

第三十條 建設項目經依法批准使用其他單位具有合法使用權的國有農用土地的,應當參照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支付補償、安置等費用。

建設項目經依法批准使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具有合法使用權的建設用地的,應當參照城鎮基準地價,由建設單位對土地使用權人予以適當補償。

建設項目經依法批准,使用國有未利用土地的,不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鄉村興辦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等需要使用集體土地的,對被佔地者應當給予安置補助費或者安排被佔地農户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人員在村辦企業就業,也可以採取調劑土地的方法解決。

綜上所述,林地作為土地的一種形式,其佔用徵用林地的補償標準,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參考土地實際情況、市場價格來綜合確定,有時候不一定在林地承包户的預期標準之內,甚至達不到預期要求。但是,土地徵佔並不是個人行為,也不是一個簡單的政府行為,往往是為了重大建設作準備,還需要發揚一些為國奉獻的精神。那麼,黑龍江林地補償標準是什麼?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諮詢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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