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後繼續使用的後果會不會存在違法?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9W

一、商標無效後繼續使用的後果會不會存在違法

商標無效後繼續使用的後果會不會存在違法?

會存在違法的情形;已經註冊的商標,在有效期內會被無效有以下程序:

1 持有人主動申請撤銷

2 他人提出註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撤銷申請

3 他人提出註冊商標名稱已成為行業通用名稱的撤銷申請

4 他人認為註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5 利害關係人認為註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在註冊5年以內可以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6 商標局認為註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 商標局可以主動直接撤銷

你所謂的使用是作為註冊商標(?)使用,還是作為非註冊商標(TM)使用。如果作為註冊商標使用的話,那麼你的使用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屬於假冒註冊商標,並有潛在的侵權風險。如果作為非註冊商標那麼可能會碰到如下問題:

個人認為你這個無效的最大可能性是被人提出了“註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撤銷申請”或者“利害關係人認為註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在註冊5年以內可以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這是商標策略中最常用的兩種方式。

如果是被人以“註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撤銷申請”撤銷了的話,對方肯定會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了與你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如果對方商標已經成功註冊,那麼你再使用該商標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商標註冊權。

如果是因為“利害關係人認為註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在註冊5年以內可以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撤銷了你的商標的話。因為,根據上述條款基本可以推定你的商標已經對對方相應權利夠成了侵權,如果你繼續使用該商標那麼會侵犯他人相關權利。

綜上而言,我個人不建議再使用該商標,以免侵犯他人相關權利。

綜合上面所説的,註冊商標被商標局宣告無效了之後,那麼這種商標一般在期限之內就不能再進行使用,如果沒能依法進行辦理,而使用此商標的話,那麼就會很容易造成違法的情形,同時也會容易造成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害,這樣是會承擔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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