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搶注商標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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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搶注商標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會危害?

能搶注商標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會危害

(1)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正常經營者的經濟利益,阻礙我國從製造經濟向品牌經濟的轉型,惡意搶注商標的實質是對他人商譽或聲譽的盜用,或者對公共資源的非法佔用,必然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為了應對惡意搶注商標,企業或者高價回購,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決訴訟,或者事先註冊大量的所謂“防禦商標”,造成經濟資源的無端浪費。惡意搶注商標的泛濫,影響到正當經營者對商標知名度的培育,阻礙甚至扼殺知名品牌的形成。

(2)耗費大量的商標審查和司法資源,危害商標註冊和使用秩序,由於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權益、佔用社會公共資源,以及沒有真實使用意圖的商標,致使本來已經不堪重負的商標審查人員和司法人員雪上加霜,嚴重降低了商標審查和訴訟效率。我國商標申請量和保有量已經連續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超過1O%的速度增長。由於商標審查期限長,在先的商標障礙多,致使正常的商標申請變得困難,由此影響到正常商標秩序的建立。

(3)嚴重危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例如日本產業經濟就曾公開發表言論指責我國惡意搶注商標橫行,意大利對外貿易委員會則專程赴華打擊偽意大利品牌等。

二、被人搶注了我的商標怎麼辦?

1、對尚未註冊成功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如果發現您的商標被他人搶先註冊,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批准,可以通過提出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被搶注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裏,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2、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准註冊了,此時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所以,無論從哪方面來看搶注商標帶來的影響都是非常的消極的,往大了説,對我國在國際上的形象都是有一定損毀的。雖然到目前為止,沒辦法去對公司的主要責任人追究搶注商標的刑事責任,可是,惡意搶注商標這是一種近乎於齷齪的不正當競爭手段,嚴厲打擊搶注商標行為已經是世界各國高度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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