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的社會危害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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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的社會危害性有哪些?

有些人會為了達到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綁架他人,這一惡劣行為往往會對社會造成一系列無法估測的影響和危害,因此人們“綁架罪”這三個字望而生畏。但不必害怕,瞭解綁架罪,瞭解其社會危害性,能夠使人們加強對此的防範意識。接下來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內容。

一、綁架罪的含義

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3)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二、綁架罪的社會危害性

綁架罪同為犯罪,繼而社會危害性同犯罪一樣嚴重。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該行為構成犯罪的根本原因之所在。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是指犯罪對國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犯罪的本質特徵在於它對國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

三、犯綁架罪怎麼判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犯本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1、“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由於在綁架過程中對被綁架人使用暴力或者進行虐待等導致被綁架人死亡,以及被綁架人在綁架過程中自殺身亡的行為。“殺害被綁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綁架人後,由於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沒有實現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將被綁架人殺害的行為。

2、由於法律對綁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行為,立法上採用的是絕對確定的法定刑,而且是處死刑,因此,司法機關在適用時應當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嚴格掌握適用的條件。

綁架他人後,又實施故意傷害,故意殺人行為的,被綁架罪所包容,不單獨定罪。如實施強姦等行為的,則應實行數罪併罰。

由上述可見,綁架罪乃至犯罪對社會危害性和負面影響及其巨大,對雙方當事人都造成了一定傷害,對社會和國家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危害。綁架罪的社會危害性多種多樣,瞭解它們的確切對於防範綁架罪也是極為重要的。當你碰到這種情況或是對此存有疑惑,可以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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