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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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也對商標進行保護,但是侵權依然時有發生,那麼生活中常見的侵犯商標權的表現形式都有哪些呢?瞭解哪些屬於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才能提前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接下來,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侵犯商標權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為

假冒或仿冒行為,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二)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

這類侵權行為的主體是商品經銷商,不管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只要實施了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都構成侵權。只是在行為人主觀上是善意時,可以免除其賠償責任。商標法第56條第3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説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

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侵權的問題,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

這種行為又稱為反向假冒行為、撤換商標行為。構成這種侵權行為必須具備兩個要件:一是行為人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換商標;二是撤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進行銷售。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於“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商標侵權行為: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2、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3、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4、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5、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為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上文中主要為大家整理了五種侵犯商標權的表現形式,具體包括假冒、仿冒行為、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等等。對於侵犯他人商標權的行為,是要依法追究侵權人法律責任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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