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罪有哪些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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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罪有哪些表現形式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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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侵犯網絡作品著作權的主要有哪些表現形式?

1.未經作品權利人許可,擅自發表其作品。
網絡環境下侵犯著作權人的發表權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1)未經作者許可,將其創作的作品公開化;(2)違背作者的意願,提前或推遲公開作品;(3)不遵從作者的意願,以其他形式公開作品。
2.未經許可擅自以複製、展覽、發行、放映等方式將作品用於網絡傳播
以複製、展覽、發行、放映等方式使用作品,須徵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在著作權人授意許可的範圍內進行合理使用,並支付報酬。網絡服務企業在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前,雙方須就使用方式和使用範圍達成協議,網絡服務商若超過協議內容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即構成侵權。
3.將他人作品用於網絡傳播,未按約定支付報酬。
網絡環境下侵犯著作權人的財產權主要有以下情形:(1)經法定許可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用於網絡傳播,但未按規定支付報酬;(2)雙方簽訂合同,依合同許可獲得作品使用權,但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報酬;(3)強制許可的使用人未依法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歪曲、篡改表現為不經作者同意,對作品進行增刪、變更,改編作品的外在表現,損害著作權人的聲譽。網絡環境下,相對於傳統媒體,其他人對作品進行歪曲、篡改更加容易,著作權人保護作品完整的權利更容易受到侵害。另外,網絡環境下的虛擬身份,也加大了確定侵權人身份的難度。
5.剽竊他人作品。
剽竊他人作品侵犯了著作權人的發表權、署名權和複製權。剽竊他人作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完全或大部分照抄著作權人的作品,這種剽竊行為比較容易認定;另一種也是網絡環境下更常見的方式,即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著作權人作品的內容或形式進行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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