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限制制度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2W

一、專利權限制制度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專利權限制制度的詳細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的對專利權人的權利限制有以下幾點:

(1)無拒絕權,即專利權人不能拒絕別的公有制單位利用其專利發明。

(2)對專利發明的先用權。

(3)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使用的有關專利,不視為侵權行為。

(4)在臨時過境的外國運輸工具上,為運輸工具的自身的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不算侵犯專利權。

(5)強制許可。對於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自授予專利權之日起滿三年內,專利權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實施或充分實施其發明的,專利局可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申請,允許該單位不經專利權人同意而實施其發明,取得強制許可的單位仍應向專利權人交付使用費。

(6)國家徵用,發明專利對國民經濟公共利益或者國防建設有重大意義的,可由國家徵用該發明,並給專利權人以合理的補償。

二、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情形

(1)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如吸毒工具等。

(2)違背科學規律的發明。比如永動機不符合能量守恆定律,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3)科學發現。如某天文學家通過觀測發現了一顆新星;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等,這些都屬於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4)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例如撲克牌或某種棋牌的一種新玩法等。

(5)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如一位老中醫通過特殊的號脈方式可以診斷出一些難於診斷的疾病,並用鍼灸、特殊穴位按摩療法等加以治療,這些都不能授予專利權,但是用於診斷或治療疾病的可批量生產的藥物、器械及其製備方法可以申請專利。

(6)動植物新品種不能授予專利權。在我國有專門用於保護植物新品種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

(7)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法律上規定的這幾種專利權的限制制度,其實對專利權人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就像是國家在徵用專利權的時候,一般也會給專利權人進行合理的補償的。法律制度當然還是充分的保障了專利權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