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起訴商標無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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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訴商標無效嗎?

一、可以直接起訴商標無效嗎

不可以直接起訴商標無效,具體理由如下:

1、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准予註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2、商標局做出准予註冊決定的,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3、商標局做出不予註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複審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二、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

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註冊商標使用的標誌;註冊的立體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徵、不能註冊的標誌。

2、以欺騙手段獲得註冊。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商標權人採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其情形較為複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2、惡意註冊。惡意註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4)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標進行註冊的;

(5)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且商標權人是惡意申請註冊並獲得核准的。

(三)註冊商標爭議

根據保護在先原則,在先註冊的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任何的單位、個人都不得采取諸如欺騙手段獲得商標,否則即使獲得了商標,欺詐手段被發現之後,商標也會被認定為無效。且一旦商標被認定為無效,那麼從商標被註冊成功時起就不具有商標權。若是當事人對商標無效的宣告有異議的,可以選擇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請求,而不是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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