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規定的優先權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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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規定的優先權是什麼?

一、專利法規定的優先權是什麼?

專利優先權有兩種:

1、國內優先權

國內優先權,指的是專利申請人發明創造相同的主題的東西,或者是實用新型,在本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再次向本國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這種優先權。但是呢,外觀設計專利不在國內優先權包括內。

2、國際優先權

國際優先權,指的是專利申請人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發明創造或者實用新型的申請,這個申請日的十二個月內,要注意的是,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它的時間是六個月內,又在中國用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根據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相關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相關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相關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權利的使用:

根據我國法律的的有關規定,申請人第一次在外國提出自己的發明或者是實用新型,在這個申請日的十二個月內,要注意的是,申請人第一次在外國提出外觀設計的申請,它的時間限制是六個月內,又在中國用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或實用新型提出專利申請,根據該外國和中國簽訂的相關協議,或者是共同參加的相關國際條約,或者是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相關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第一次在中國提出自己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這個申請日的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用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或實用新型提出專利申請,可以享有優先權。

二、專利優先權的原則是什麼?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專利優先權對於專利權的來説是非常的重要的,這個實際上也就是屬於我國法律當中所作出的一種保護。一般情況之下在國內是享有專業優先權的,在國際上的話也是享有專利優先權的。但是是有一個時間限制,也只有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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