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包括哪些?
一、專利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包括哪些?
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為: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法院進行起訴。這裏所説的侵權行為地,實際上範圍很廣,具體包括了:
(一)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
(二)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
(三)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
(四)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
(五)上述行為造成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被訴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二、專利侵權糾紛訴訟的訴訟費是多少?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專利侵權糾紛訴訟的訴訟費一般是在500元到1000元之間的,訴訟費先由原告進行墊付,等訴訟結束之後由訴敗方進行補交。侵犯和假冒他人專利的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