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利恢復書怎麼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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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權利恢復書怎麼弄?

專利權利恢復書怎麼弄?

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權被專利管理部門終止後,專利權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一般的,專利局在發出《終止通知書》時,會給專利權人一個合理期限(2個月)來提出恢復權利的申請。專利權人逾期不申請,專利權最終喪失;除非專利權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逾期。不可抗力無庸贅述,正當理由是指專利權人窮盡了所有可能辦法仍不能按期申請。

二、恢復權利請求書注意事項:

1、 本表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字跡為黑色,文字應當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2、 本表第①欄所填內容應當與該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內容一致。其中,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應為第一署名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如果該專利申請或者專利辦理過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應當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變更後的內容填寫。

3、 本表第②欄中的“發文序號”位於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通知書地址欄下方。

4、本表第③欄,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條的規定,應當清楚扼要地敍述恢復權利的理由。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條2款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勾選正當理由,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條1款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勾選不可抗拒的事由。

5、本表第④欄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選擇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的,應當在方格內作標記。

6、請求恢復權利時,應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消除造成權利喪失的原因。當事人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條第2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元)。

7、本表第⑤欄,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加蓋公章。未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有多個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由代表人簽字或者蓋章。

8、複審程序中請求恢復權利應當使用複審程序恢復權利請求書。

隨着我們國家的經濟水平和科學發展技術不斷髮展,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公民會研發自己的專利,為了讓研發的專利產品不會隨意被他人使用,所以也可以向專利局提出專利註冊,那麼在申請專利時可以需要提交相關的專利證明和説明書,同時也要繳納一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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