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編作品著作權保護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一、彙編作品著作權保護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彙編作品著作權保護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彙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由於彙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利,因而彙編他人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時,應徵得他人的同意,並不得侵犯他人對作品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根據《解釋》的規定和大型彙編作品的出版的特點,出版者在以下環節上要嚴格把關:

一是出版行為的授權。一定要有彙編作品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著作權是多人的,要有全體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

二是稿件的來源。要對稿件的形成、彙編者、原作品、原作有一定的瞭解,尤其要注意彙編作品和原作的關係,彙編者是否與原作者就使用原作達成協議,包括其中的稿酬問題等。

三是作品的署名。作品的署名,要實事求是,要有主編單位和主編的書面授權。對於其他署名,也要有書面授權。對於大型彙編作品的署名,如果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出版者也應索要有關的會議紀要。

二、如何確定著作權的歸屬?

(1)由公民個人創作完成的作品,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該公民對作品享有著作權。

(2)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該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作品享有著作權。

(3)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

(4)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

(5)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彙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7)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彙編作品的著作權保護,就跟其他一般作品的著作權保護適用法律依據都完全一樣。彙編人把相關領域內的這些文章全部都彙編在一起,也是為了便於大家學習瞭解相關知識,但是,彙編人如果不經原作者的同意,彙編作品是沒有著作權的,反而侵犯了他人的權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