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著作權由誰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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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務作品著作權由誰擁有

職務作品著作權由誰擁有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人

(一)職務作品的概念與認定職務作品有兩種:其一是履行其在單位的本職工作所創作的作品,例如某影樓的攝影師在工作期間為顧客拍攝的婚紗照一套即為職務作品;其二是完成單位交給的本職工作之外的其他任務而創作完成的作品,例如甲為某影樓的會計,業餘愛好攝影,一天影樓顧客較多,影樓讓該會計暫時作為攝影師為顧客拍攝的婚紗照一套。

(二)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

第一,由單位享有著作權的情形:

(原則上歸個人,不歸單位)

(1)法定由單位享有著作權的情形。

①須是職務作品。

②須主要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創作。

③須由該單位承擔責任

④須是圖紙作品或者計算機軟件,包括: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三圖一件)

(2)意定由單位享有著作權的情形。

若單位與作者簽訂合同約定由單位享有著作權,由於屬範疇,當然有效。

第二,由作者享有著作權的情形:

除上述由單位享有著作權的職務作品外,其餘的職務作品都由作者個人享有著作權。但是受到下列的限制:

(1)單位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

(2)作品完成2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3)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內,單位在其業務範圍內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單位同意由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單位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在作品完成2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

二、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區別有哪些

簡單來説,職務作品著作權是以歸屬作者為原則,以歸屬單位為例外。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是以歸屬單位為原則,歸屬個人為例外。

相同點: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和職務發明創造權利歸屬都是有約定的從約定。

具體如下:

1.著作權歸屬單位的特殊情形規定在《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裏,比如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條件創作的部分職務作品(計算機軟件等)等。

2.如果沒特殊約定或情況,著作權歸作者,但單位有權優先使用、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不得許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作品。

3.職務發明創造主要規定在專利法第六條裏,執行單位的任務或者利用單位的物質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權利屬於單位,發明人有獲得獎勵和合理報酬的權利。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區別有職務作品著作權一般是歸屬於作者個人,而職務作品的專利權一般是歸屬於單位。但是也有可能著作權歸屬於單位,專利權歸屬於個人。它們兩者都是為了保護作品和專有權的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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