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著作權權利歸屬是誰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1W

一、職務作品著作權權利歸屬是誰的?

職務作品著作權權利歸屬是誰的?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可優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後一定期限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除單位作品外,公民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又未主要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作品,稱為一般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作品完成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二、侵犯著作權的民事責任有什麼?

1、停止侵害。為能夠及時制止侵權行為,防止擴大損害後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正在進行的侵權行為。例如,根據受傷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出版侵權圖書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發行侵權圖書,對已出版的圖書應當收回、封存、銷燬。

2、消除影響。侵權人承擔這項責任,應採取有效方式,説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權行為給著作權人帶來的消極影響。

3、公佈賠禮道歉。即應當是以可使公眾瞭解的方式。承認侵權,並向著作權人表示歉意。

4、賠償損失。賠償損失又稱損害賠償。是指侵權人以自己的財產抵償,彌補自己的行為給受需人造成的損害。對財產損害的賠償,以實際損害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作為確定賠償金額的標準,不允許獲得超過實際損害的賠償金。對於精神損害的賠償,通常規定了停止侵害、恢復名譽等和有限的經濟賠償。

綜上所述,職工在單位上班過程中,完成相關作品,申請知識產權後,這樣的職務作品著作權屬於作者本人。作者可以將作品授權給單位使用,作為單位要支付一定的物質回報。單位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是對作者的一種侵權行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