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關於使用手機應用軟件預約出行服務發生事故的理賠風險提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8W

中國保監會關於使用手機應用軟件預約出行服務發生事故的理賠風險提示

中國保監會關於使用手機應用軟件預約出行服務發生事故的理賠風險提示

近期,部分保險消費者在出行時選擇使用手機應用軟件預約車輛或代駕人服務,該服務根據服務內容有預約“出租車”、“專車”、“拼車”、“代駕”等多種形式。我會發現有軟件宣傳文稿稱使用其預約服務即“贈送乘客保險”、“與保險公司合作成立賠付基金可先行賠付”等。為此,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您注意以下幾點。

頒佈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2015-08-13

實施時間:2015-08-13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1、預約車輛如為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理賠風險。根據《保險法》第52條,商業車險條款一般約定:因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目前,有一定數量的非營運車輛以家用車性質投保,卻有償提供“專車”、“拼車”等營運服務,並未與保險公司就變更車輛使用性質協商一致。其在營運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乘客傷亡、車輛損毀的,保險公司可依法拒賠。

2、贈送保險的保障範圍一定要看清。經核實,有手機應用軟件公司已與保險公司合作為預約出租車提供“承運人責任險”、為代駕服務提供“代駕人責任險”來保障乘客利益,但我會也發現部分應用軟件公司存在虛假、誇大宣傳,請廣大消費者仔細閲讀保險條款,對保障範圍做到心中有數,以免上當受騙。

希望廣大保險消費者在利用手機應用軟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時,提高風險意識,切實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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