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關於加強民用航空氣象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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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關於加強民用航空氣象工作的意見

民航局關於加強民用航空氣象工作的意見

為加快提升民航氣象服務能力,進一步發揮氣象服務對民航安全、正常、優質服務的促進作用,現就加強民航氣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頒佈單位:中國民用航空局

文       號:民航發[2016]94號

頒佈時間:2016-08-24

實施時間:2016-08-24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解決制約民航氣象發展的突出問題為導向,以滿足民航運行和發展需求為目標,以提升民航氣象服務能力為核心,以強化創新和深化合作為主要途徑,催生氣象服務的活力,優化氣象服務品質,充分發揮氣象服務的作用。

(二)基本原則

--需求主導。以滿足航空運行及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 點,以務實的措施和準確的發力,面向空管、機場、航空公司和航空旅客的不同需求,提供優質的氣象服務。

--創新驅動。以服務技術、服務方式、服務制度和激勵機制的創新,催生動力,激發活力,提升氣象服務質量。

--合作共享。以全面和有效的合作,以廣泛和深入的共享,爭取多方力量,獲取更多資源,提高氣象服務能力。

--持續發展。以更加完善的氣象體系,以更加有效的政策支持,以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撐,以多元的民航氣象服務主體,促進民航氣象事業的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三)氣象服務能力顯著增強。2020年底前向航空運行全過程提供連續、無縫隙的氣象服務,氣象服務的有效性、及時性和全面性明顯提高,氣象服務對流量管理、航空公司運行管理、機場運行管理的支撐能力有效增強,氣象服務對航班正常的影響力和貢獻度顯著提高。

(四)核心技術實力有效提升。2020年底前具備對機場終端區範圍內雷暴、冰雹、大風、強降水、大霧、強沙塵等重要天氣的連續觀測能力,具備對運輸機場地面到3000米高度間的温度、風向、風速的連續觀測能力;實現對強對流天氣、強降水、大霧等重要天氣的自動識別,對雷暴、大風、強降水、大霧的預警能力明顯提升。

(五)資源利用能力快速提高。2020年底前全面實現自動氣象觀測信息、航空器下傳數據等基本氣象信息行業內外的共享;實現氣象雷達觀測數據在民航飛行航路的覆蓋。向航空公司、機場運行單位、空管部門等用户提供連續的氣象觀測信息和航空器下傳數據;獲取國內外精細化數值預報產品的種類和數量逐年增加;獲取國家區域觀測資料的種類和數量大幅度增加;在民航氣象服務過程中廣泛使用國家通信資源、計算資源;提升利用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社會企業的技術和人才資源的能力。

(六)氣象人才支撐更加有力。掌握專業數值天氣預報模式建模技術的人才、掌握多種探測資料融合技術的人才、掌握多種技術綜合應用的人才、掌握先進服務技術和管理技術的人才逐年增加。

三、主要任務

(七)全面規劃民航氣象技術和服務體系。面向運輸航空和通用航空的運行和發展需求,深入研究民航氣象新技術應用和觀測、預報、信息、服務等系統發展規劃,強化研究民航氣象發展的政策、法規、標準,深化與氣象部門、軍隊的合作,研究提出民航氣象發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編制民航氣象中長期發展規劃,在充分驗證、系統規劃、完善規範的基礎上,推進氣象新技術的高效應用。

(八)建設適應業務和服務需求的觀測系統。建設高質量的機場及終端區自動氣象觀測系統、多普勒天氣雷達、風温廓線雷達;在天氣複雜、飛行量大的機場配置風場探測和雲霧觀測的先進設備;建設面向飛行航路的對流天氣和風場觀測數據獲取系統。

(九)建設支持航空高效運行的預報預警系統。引進國際先進技術,充分應用國家氣象數值預報資源,加快發展基於衞星、天氣雷達、風温廓線雷達、地面自動氣象觀測等多元數據融合技術,着眼於航空高效運行,建立以高分辨數值預報技術和多元數據融合技術為支撐的客觀化、精細化的預報預警系統。

(十)建設滿足航空用户需求的氣象服務系統。應用大數據技術、智能技術、“互聯網+”等現代技術,綜合多種觀測信息和多種技術,建設滿足空管部門、航空公司、機場運行和航空旅客需求的集約化、可視化、智能化的氣象服務系統,提供適應航空需求的實時觀測信息、準確的預報和及時的預警服務。

(十一)建設面向通用航空需求的氣象信息服務系統。根據不同類型的通用航空的運行和氣象服務需求,利用民航和社會資源,綜合應用現代信息技術、通信技術、氣象預報預警技術、智能服務等先進技術,建設具有時空覆蓋全面、信息傳遞及時、預報預警準確、服務獲取便捷為特徵的通用航空氣象信息服務系統。

(十二)提升面向航空旅客的真情服務水平。根據航空旅客需求,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服務技術和多樣化的氣象服務方式,向航空旅客提供機場天氣信息和出行相關的航空天氣預報預警信息,為航空旅客降低出行成本,提升出行效率提供及時、有效和貼心的航空氣象信息服務。

(十三)全面實施信息共享和信息融合工程。推進完成自動氣象觀測、航空器下傳數據、數值預報產品等民航氣象信息和產品共享工程;加快實施與中國氣象局及所屬單位氣象雷達數據等信息的深度共享計劃;實施氣象信息與民航運行信息、監控信息、應急信息的融合,將氣象信息融入空管部門、航空公司、機場等運行信息和決策系統。

(十四)推進亞洲航空氣象中心建設。參照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與中國氣象局、香港天文台合作,爭取成為亞洲區域危險天氣諮詢中心,推進亞洲航空氣象中心建設工作。

四、具體措施

(十五)強化全面合作與資源共享。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航空氣象服務方面的合作和資源共享;加強與國內外氣象及相關部門、院校、研究機構和社會企業之間的多種形式的合作,組織建立高校、研究機構和社會企業共同參與的航空氣象技術創新聯盟;推進民航與氣象部門氣象信息共享清單的實施;加快民航自動氣象觀測實時信息、數值預報產品、航空器觀測資料等信息和產品共享措施的落實。

(十六)促進航空氣象應用技術創新。開展基於無人機的氣象要素觀測技術、新型機載氣象傳感器和星載氣象雷達的研究,推進終端區天氣雷達、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微波輻射儀等探測設備的驗證及應用,開展氣象信息在航空活動中的融合技術研究,引進國內外已經成熟的全球和區域數值預報技術、大數據處理技術、衞星雷達資料同化技術,開展專業數值預報模式的研究和數值天氣預報產品的深度解釋應用,研究並促進智能氣象觀測和智能氣象服務技術的應用。

(十七)優化氣象服務模式和機制。研究面向航空運行和管理的主要過程和關鍵環節提供空間覆蓋更廣、時間跨度更大的氣象預報服務;大力推進基於互聯網及各種移動端的氣象信息服務;研究並改進中小機場氣象預報和氣象服務方式,在氣候特點相近或相似的區域開展集中製作天氣預報產品的研究和實踐,研究並推動氣象服務產品深加工領域的市場化。

(十八)加強人才的核心能力建設。根據國際標準,開展氣象預報人員技術評價研究、建立氣象預報人員技術等級等激勵制度;支持高校的航空氣象專業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優秀氣象人才的國內外交流項目,強化氣象人才核心能力培養,建設具有觀測數據優化能力、具有航空專業數值天氣預報模式建模能力、掌握多種數據融合技術及圖形圖像處理技術、具有多種技術綜合應用能力和掌握先進管理技術的氣象人才隊伍。

(十九)強化政策支持和引導。研究制定促進氣象服務創新的指導意見,制定適應發展需求的民航氣象服務管理辦法;制定並實施積極的引導政策,吸引國內外力量參與民航氣象精細化服務產品的加工製作;研究實施多種鼓勵和獎勵政策,引導氣象服務主體提高服務質量,為航班正常提供精準的氣象服務。

(二十)加大氣象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研究實施政府提供基本氣象數據、通用航空基本服務、氣象計量檢定等公共服務投入的措施;加大在氣象新技術驗證、氣象新技術應用、氣象服務創新研究等方面投入力度;加大在依法檢測、評估等監管能力建設方面的技術和資金投入,促進民航氣象工作整體進步。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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