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集中治理城市交通秩序突出問題的通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集中治理城市交通秩序突出問題的通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集中治理城市交通秩序突出問題的通知

為了做好建國五十週年和澳門迴歸祖國慶典活動交通安全保衞工作,推動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進步,決定在全國對城市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進行一次集中治理。

頒佈單位:公安部

文       號:公交管[1999]154號

頒佈時間:1997-07-07

實施時間:1997-07-07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指導思想

以江澤民總書記“嚴格執法,熱情服務”題詞為指針,圍繞為建國五十週年和澳門迴歸祖國慶典創造良好交通環境這個中心,結合創建“平安大道”活動,緊緊依靠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集中力量解決當地交通秩序的若干突出問題,改善交通設施,規範交通語言,減少交通違章行為,提高人們遵守交通信號、標誌、標線的意識,樹立交通民警的執法權威和良好形象,使城市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交通擁擠堵塞有所緩解,交通事故得到遏制,為今後幾年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治理重點

這次集中治理工作的主題是:樹立交警的執法權威和交通信號、標誌、標線的法律權威。重點範圍是: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經濟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36個大城市)以及國道、省道沿線城市(以下簡稱其他城市)和107、102國道沿線縣所在城關鎮及重要的鄉鎮(以下簡稱城鎮)。重點內容是:

(一)機動車駕駛員闖紅燈、酒後駕車、亂停亂放車輛;

(二)非機動車駕駛人搶行猛拐、違章佔用機動車道;

(三)行人不按規定橫過道路;

(四)單位和個人在道路上擺攤設點、堆物堆料;

(五)宣傳教育不深入,執法不嚴,交通設施設置不全、不醒目等管理薄弱環節。

三、總體目標

在1999年10月1日前,達到:宣傳教育深入,執法水平提高,交通設施增加,交通秩序改觀。具體標準是:

(一)宣傳教育深入。車輛、行人各行其道,嚴格遵守交通信號。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信號、標誌、標線意識明顯增強,交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尊重、服從交通民警管理和執法。

(二)執法水平提高。交通民警着裝整齊,指揮手勢標準,形象良好,執勤規範。糾正違章做到先敬禮,使用規範語言,執法公正,無“三亂”現象和公安部嚴格禁止的五種違紀行為。

(三)交通設施增加。交通信號燈設置率和路口渠化率有所提高。交通標誌、標線按標準設置、施劃。設置必要的隔離設施。

1.36個大城市

--市區通公交車輛的路口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設置有較大增加,同步渠化。主幹道允許左轉彎的路口設置多相位信號燈。主幹道基本解決路口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衝突問題。

--主、次幹道根據優化和規範停車要求,增設、更新、施劃交通標誌、標線,主要出入口指示標誌和禁行標誌牌齊全、醒目。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隔離。

2.其他城市

--市區主幹道路口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設置有較大增加,同步渠化。

--市區主幹道交通標誌、標線按標準設置、施劃,進出城指示標誌和禁行標誌牌齊全、醒目。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隔離。

3.城鎮

--中心區主要路段、路口根據需要設置、施劃交通安全設施和標誌、標線。

--中心區主要道路的路口設置交通信號燈。

(四)交通秩序改觀。交通民警出勤盡責,逢違必糾,執法必嚴;基本杜絕機動車駕駛員闖紅燈、酒後駕車、亂停亂放車輛,非機動車駕駛人搶行猛拐、違章佔用機動車道,行人不按規定橫過道路,單位和個人在道路上擺攤設點、堆物堆料等影響交通秩序的突出交通違章行為;系安全帶、禁鳴喇叭措施落實、有效,特種車按規定使用警報器;執法有權威,基本杜絕妨礙交通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並做到發生一起依法查處一起。

1.36個大城市

--夜間市區主幹道基本沒有機動車闖紅燈。白天無警路口非機動車搶燈越線、行人亂穿明顯減少。

--系安全帶率有明顯提高。鳴喇叭和不按規定使用警報器基本杜絕。市區基本沒有酒後駕車。

--市區主幹道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入位,實施違章停車拖曳和機動車路邊停車自動收費。無擺攤設點、堆物堆料。

2.其他城市

--白天市區主幹道路口沒有機動車闖紅燈。有警路口基本沒有非機動車搶燈越線、行人亂穿。

--系安全帶率有較大提高。市區主幹道鳴喇叭和不按規定使用警報器基本杜絕。市區酒後駕車明顯減少。

--市區主幹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分道行駛(走)。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停車規範有序。公交車輛、小公共汽車和出租汽車定點上下客。無非交通佔道,攤商一律進場經營。

--畜力車不允許進入市區。根據需要,對貨車採取交通限行的措施。

3.城鎮

--中心區主要道路無侵佔道路的違章建築,無佔道經營的“馬路市場”。無機動車逆行和闖單行、禁行道。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不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

--白天中心區主要道路路口有交通民警疏導、指揮。有警路口無機動車闖紅燈。非機動車、行人基本遵守交通信號燈和服從交通民警指揮。

--系安全帶率有一定提高。中心區酒後駕車和鳴喇叭、不按規定使用警報器有所減少。

--基本杜絕無牌無證等不符合規定的車輛上路行駛。畜力車白天不允許進入城鎮中心區。

四、實施步驟

這次治理原則上分三個階段進行,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和正在開展的交通秩序整頓工作有所調整。

第一階段:7月份,調查研究,制定方案,動員部署,完善設施。廣泛宣傳,營造集中治理氛圍。

第二階段:8月份,集中力量,組織攻堅,形成高潮,取得成效,達到預定的目標。

第三階段:9月份,建立各種管理、監督機制,鞏固成效。進行檢查,樹立樣板市、縣、區、路。國慶節後組織觀摩,表彰先進。

五、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今年國慶前,在102、107國道開展創建“平安大道”活動,在城市對影響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治理,是今年交通管理工作的兩個重大舉措。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領導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這次治理工作的領導。要根據我局總的部署和要求,找準影響本地交通秩序的主要問題,認真分析形成原因,確立工作重點。要周密制定方案,抓好部署和動員,明確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堅決防止走過場,確保治理取得明顯成效。

(二)積極爭取把這次治理納入國慶前各地綜合整治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綜合治理的優勢。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交通治理的有關情況,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共同整治道路和維護交通秩序。同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率先搞好交通治理,使交通治理成為當地迎國慶綜合整治的突破口,以優異的工作成績和實際行動贏得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

(三)大造宣傳輿論聲勢,形成強大的社會監督氛圍。各地要以機動車駕駛員、騎車人和流動人口、中小學生為主要宣傳對象,重點宣傳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的法律含義,宣傳交警指揮和執法的目的。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介,大張旗鼓的開展宣傳活動,主動深入到街道、鄉村、單位內部進行宣傳,使這次治理的要求家喻户曉,爭取全社會關心、支持、配合和參與,使羣眾在參與中受到教育。要充分運用“電子警察”查處交通違章,抓住典型,公開曝光,發揮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作用。

(四)嚴格執法,重點突破。要圍繞這次集中治理工作的主題,在解決管理薄弱環節的基礎上,投入足夠的警力,嚴格管理,嚴格執法。對突出違章該拘留的拘留,該吊扣駕駛證的吊扣駕駛證,樹立交通法規的權威;對不服從管理、妨礙執行公務的,要堅決查處,樹立交警的執法權威。每一位民警都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投入,恪盡職守,出勤盡責,上崗管事,依法行政,執法必嚴。同時,也要十分注意公正、文明執法,嚴格禁止、堅決查處執勤執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五)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考核機制,鞏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彈。各地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嚴格考核,緊抓落實,確保治理達到預定目標。同時,要在摸清情況、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把集中治理與長遠建設結合起來,重點研究解決長效管理問題,有針對性地建立起一套管理制度,通過統一、高效、規範、科學的工作機制,真正使取得的成果得以鞏固,防止反彈,為今後每年解決幾個嚴重影響城市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打下堅實的基礎。各省、自治區要在工作見成效的基礎上,組織交叉檢查和明查暗訪,評優罰劣,樹立一批交通秩序好的樣板市、縣,京、津、滬、渝等城市要樹立本地交通秩序樣板區、路。屆時,我局將組織相互觀摩,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城市給予表彰。

各省、自治區、36個大城市的工作方案以及工作總結請分別於8月1日和10月15日前報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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