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他項權證核發機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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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他項權證核發機關是什麼
《土地他項權證》是土地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土地他項權證辦理流程
(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
(二)辦事須知
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
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複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
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辦事時限
自受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税費標準
1、登記費
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
非住房,雙方當事人各按抵押金額的0.5‰交納。
2、工本費
核發一本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權利人核發房地產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三、土地他項權證是什麼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的權利,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
(2)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應滿足別人的通行權。
(5)它是一種生產、生活中客觀存在的權利。
土地的他項權證是由相關的土地登記管理部門,按照我國的相關土地他項權辦理程序,進行相應的辦理。合法的保護我國債權人的相關合法權益。這類證件的辦理人員,應該按照我國的管理規定,提供相關的材料,合法的辦理這類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