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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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情況統計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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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勞動爭議調解

勞動爭議調解是指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由於社會保險、薪資、福利待遇、勞動關係等發生爭議時,由第三方(例如專業性的人才機構、爭議調解中心等)進行的和解性諮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諮詢、和解方式等的説明。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
勞動爭議的範圍是: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糾紛;
(八)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而發生的糾紛;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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