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公司病假最多可以請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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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從事工作的過程當中難免會遇到生病等情況,這時候並不能擅自離崗,是必須給用人單位請假的,否則只能算作是曠工,員工無故曠工達到一定的時間,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相關合同的,那麼具體公司病假最多可以請多久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來告訴大家。

具體公司病假最多可以請多久?

具體公司病假最多可以請多久

病假在勞動法規上稱作“醫療期”。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勞動部文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對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時間有以下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以上是對連續病休時間的規定,累計病休時間的規定是: 第四條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員工可以請病假的時間按病情確定。

員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請病假應當提供請假條、指定醫療機構執業醫師病休診斷建議書,按所在單位規定程序報批。可以請假的時間視病情而定。但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還須按員工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員工的醫療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具體公司病假最多可以請多久的相關問題,其實員工請病假問題,現在很多用人單位的規定還是十分人性化的,但是也不否認份有些用人單位存在不合法不合公司章程的行為,如果大家發現這種行為對的話,一定要及時的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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