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要提供哪些資料 - 對於病假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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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職工生病以後,需要向單位請假,否則構成曠工或者其他行為。但是由於各個單位會制定自己單位的病假管理的相關辦法,因此會存在很大的差異,如有的單位不僅要求出具病歷單還要求出具有醫生簽字蓋章的證明,以證明該勞動者確實無法正常上班等,那麼一般來説,病假要提供哪些資料?對於病假的法律規定又有哪些呢?不要着急,本站的小編一一為您解答。

病假要提供哪些資料?對於病假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什麼是病假呢?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病假期勞動者可照常拿工資,對於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二、職工申請病假要提交的材料?

(一)醫院診斷證明

(二)病歷單

三、我國法律對於職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問題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

第四條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上浮5%。經濟效益差,難以達到上述標準的企業,經本企業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可以適當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各個檔次標準的5%。如情況特殊超過5%的,應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第六條 原系全國勞動模範、省(部)級勞動模範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鬥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並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七條 職工患病,在醫療期內停工治療期間,每月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八條職工患病,醫療期滿或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恢復工作的,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作退休、退職或一次性處理;屬於大部分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期滿後,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四、提供虛假證明來騙取病假的後果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九條的規定, 凡弄虛作假,開假證明病休的,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病假要提供哪些資料,職工生病要申請病假,必須攜帶好本單位要求準備的材料,以免因為材料準備不充分或者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而被記為曠工,一般來説,攜帶醫院就診證明和本人病歷單就可以。但是具體的還是要看本單位對於病假申請所要提交材料的具體規定。另外對於病假期間職工的工資問題在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已經有規定,小編已經為您列舉了,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諮詢的,可以聯繫本站的相關律師,他們會一一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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