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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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產假是女職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懷孕以後依法應該享有的一種福利待遇,什麼是國家規定的產假?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呢?具體情況具體的產假是多少呢? 國家規定的產假權利受到侵害時怎麼辦?下面我們從法律角度作進一步的論述。看看法律上怎麼規定的。

一、國家規定的產假多少天呢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8 天,其中產前休假15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 天。”

根據中央五中全會關於全面“兩孩”政策的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在新法實施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無論是一孩還是兩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規規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當前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 以上,針對這種情況,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為年齡太大,對於母嬰的安全、保健,對於高齡產婦的身體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總的來講,新法還是鼓勵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確定的是自主採取相關的避孕節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計劃。

二、具體情況具體的產假是多少呢?

1、難產產假

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98天基礎上增加30天;

吸引產、鉗產、臀位產:98天基礎上增加15天。

2、流產假

懷孕不滿2個月(包含2個月)15天

懷孕不滿4個月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包含4個月)42天;

懷孕滿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早產不成活75天

3、流產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具體時間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的規定或由所在單位酌情考慮。

4、上班哺乳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 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 分鐘。

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5、丈夫護理假

丈夫休護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規定。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長達一個月呢!

6、產前檢查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7、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 “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本站小編在上文為你詳細的介紹了產假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中央五中全會全面“兩孩”政策的部署,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呢?98天,具體情況各個地區的規定也不一樣。國家規定的產假權利受到侵害時也可以申訴勞動部門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請聯繫本站的在線律師為您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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