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流產假期為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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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社會一般對女性的定位是弱勢羣體,隨着社會前期女性在社會上職場上的不平等待遇和歧視,我國制定了相關法律來維護廣大女性職工同胞的合法權益,在生育這個特殊的時期,為了維護女性職工的合法利益,也給予了產假這樣的優惠對待,那麼接下來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有關國家規定流產假期為多少天。

國家規定流產假期為多少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對女職工流產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僅原則規定“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為保障流產女職工的權益,這次明確了流產產假。

流產產假工資是職場女性最關心的問題之一,產假工資怎麼算也關乎孕婦的切身利益。來看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原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此外,從《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可知,流產是有產假的,不過流產產假幾天則根據懷孕時間長短而定: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產假42天。

女性的流產假期是按照懷孕時間的長短來規定的,我國各個省份也會因為當地的條件和結合各方因素的考慮對產假有些許調整,但都不影響廣大女性職工擁有產假的權利,這樣的做法更好的體現了社會企業對女性的特別時期的特別照顧,體現了人文情懷,營造公平的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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