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可以享受產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8W

未婚先孕可以享受產假嗎

未婚先孕可以享受產假嗎

我國的傳統觀念中,未婚先孕一般都是不能被大多數人所接受,但現在隨着思想的更加開放,未婚先孕的情況也是很常見的。對於未婚先孕的狀況下,婦女的合法權益也是受到保障的,同樣可以享受產假。法律規定婦女一旦需要生育,那麼是一定可以申請休產假的,不論員工的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的政策,只要其提出休產假的要求,那麼所在單位都應該無條件批准。但是,由於未婚先孕是不符合我國的計劃生育的政策的,所以休產假雖然可以,但是不能享受其他跟滿足計劃生育政策的人一樣,一些休產假的福利待遇也是沒有的,比如説在生育過程中的醫療護理費用和生育津貼等。我國的法律在女職工生育休產假方面有相關的規定:

1、 女員工可以享有的產假不得低於90天;

2、一般來説女員工可以享有98天的產假,在要生產之前的15天就可以休假,如果因為難產的,還可以多15天的假期,要是生多胞胎的,根據多出來的寶寶的數目來增加假期,每多出一個寶寶,就可以多15天的假期;

3、如果機關單位或者企業組織的女員工是違反相關規定懷孕生孩子的,那麼會影響到其個人的發展和評優上,所在的工作單位還會給予其處分或者警告。並且在分娩的過程中,雖然享受產假,但是產生的各種醫藥治療費,護理費和工資福利都是沒有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如果是因為未婚先孕單位不給休產假的話,那麼懷孕的女員工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先與單位的人事主管協商,如果協商無果,再可以向當地的有關部門投訴和舉報,最後還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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