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二胎產假多少天 - 法律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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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隨着二胎政策的出台,二胎話題也一直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問題。比如廣東省二胎產假多少天等這類問題成為大家討論的熱點。當然,也就有相關的政策進行了規範。下面,本站小編將會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廣東省二胎產假多少天?法律有哪些規定?

廣東產假安排如下:

1、女職工享受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假(即二孩以內)=128天;

2、 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男職工享受15天的護理假;

3、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沒有晚育假和獨生子女產假。

5、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廣東省計生條例還修改了什麼?

1、關於獨生子女獎勵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實行計劃生育的,繼續享受各項獎勵扶助和優先優惠政策,比如新條例實施前的獨生子女父母,且終生只生一個子女的,退休時可享受獎勵待遇。

若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夫妻,如果在新條例之後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繼續給予獎勵。但此前已經享受的待遇不用退還。

對新條例實施之後,即2016年1月1日後生育一個子女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

2、女性不用擔心結紮、上環了

此次條例刪除此前條例規定的關於上環、結紮和查環查孕的有關規定。修訂為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孕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3、2016年1月1日前搶生的孩子還是要受罰

對於新條例實施前搶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規屬違法行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已經作出處理的不再改變;對尚未作出處理的,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廣東省二胎產假多少天的知識,主要是介紹了廣東產假安排、廣東省計生條例還修改了什麼、2016年1月1日前搶生的孩子是否還是要受罰等知識,希望會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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