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晚育男方有陪產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等等。由此可見,對於配偶晚育的男職工有可能是可以休陪產假的,但是自己不知道,或者雖然知道了,但是企業不知道或者不願意給,這是一個普法和執法的過程。

因妻子晚育男方有陪產假嗎?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介紹,北京市計生委沒有關於男性陪產假的規定。晚育獎勵假所增加的30天,是指女職工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個子女給予的獎勵。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獎勵假如經男女雙方單位協商,男方單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比如,男方休10天,女方只能休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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