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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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我們任何人都無法避開這一人類規律發展的自然現象,關於企業退休人員退休的喪葬費和撫血金的規定就是針對這一情況的政策,那麼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怎樣呢,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出來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怎樣?

(一)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喪葬補助費標準為 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準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從 2005年7月1日起,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卹金(救濟金,下同)標準,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併作為計算一次性撫卹金的基數。

(三)企業、單位或死亡人員遺屬辦理申請領取一次性撫卹金手續時,因病死亡的,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通知單(或死亡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當地政府未規定火化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遭受意外傷害的證明和醫療機構死亡通知單(或死亡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上述證明材料和死亡人員身份證支付一次性撫卹金,並將證明材料複印件存檔。

(四)企業離休人員、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一次性撫卹金由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後,原單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撫卹金。

綜上所述,小編認為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制度其實是用人單位對退休人員家人的一種安慰制度,畢竟人死不能復生,而退休人員在職時對企業也有貢獻,所以針對這一制度,小編認為還是比較人性化的,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的話,可以登錄網站進行在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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