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貸款購房能否退房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一、按揭貸款購房能否退房

按揭貸款購房能否退房

對於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的問題,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要發展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買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二、按揭貸款購房退房後貸款怎麼辦?

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係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係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説,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

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發展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發展商的利益,發展商絕不會吃虧。

所以,就只能由發展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按揭貸款購房能否退房?其實這也是可以的,但需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退房,否則的話購房者可能會承擔不利的後果。需要注意,其實現實生活中很容易出現購房者要求退房的情況,要是當事人無法處理的話,不妨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這樣也是有利於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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