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有哪些方面將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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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信被執行人有哪些方面將受到限制?

失信被執行人有哪些方面將受到限制?

1、失信被執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能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等高價的出行方式,甚至會被限制出國。

2、失信被執行人也不能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如果失信被執行人是自己在經營生意,非單位員工的話,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用於辦公。

4、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或以高檔標準裝修房屋,也就是説,城鎮户口的人不得購買房屋,名下的非唯一必須住房也必須查封拍賣抵押用於還款;農村户口的人則不得對宅基地進行新建或擴建;在不得不裝修房屋時,也只能簡裝,不得購買高檔傢俱家電以及非家裝必需品等。

5、有經營生意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的車輛,比如説小轎車之類的;

6、債務人本人及其家屬不得進行旅遊、外出度假等高消費娛樂活動;

7、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這樣欠債不還的人可以説直接影響到了子女的未來;

8、失信被執行人也不能夠購買保險理財類的產品,因為有的人可能會用購買理財產品來囤積、轉移財產,因此一旦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就不能夠再買理財產品。

9、不能夠進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二、被執行人結案後還能貸款買房嗎?

被執行人的民事案件結案後,如果被執行人在信用記錄方面沒有問題的,是可以貸款買房的,如果有不良的信用記錄,銀行一般不批准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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