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落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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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落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國家在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可以徵收拆遷房屋。拆遷房屋的程序包括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公佈徵求公眾意見;作出徵收決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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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需要什麼材料

  上户口需要村委會證明和本人身份證。  《户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户發給一本户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發給户口簿。  户口登記簿和户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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