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反索賠的依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工程反索賠通常包括工程質量反索賠、工程延誤反索賠、工程保修反索賠和其他事項反索賠。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築工程質量。
根據《建築法》第55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工程反索賠的依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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