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合同已備案但未蓋章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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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施工合同已備案但未蓋章生效嗎?

建築施工合同已備案但未蓋章生效嗎?

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第(八)項

1、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

2、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

可能有效可能無效。只有簽字沒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單位的委託代理人在其權限範圍內、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籤的字,則合同有效。

2、如果簽字的委託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簽訂合同的,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後,所籤合同有效。未經追認的,合同無效,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二、合同怎麼籤才能有效

對於合同怎麼簽訂才有效的問題,實際上就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問題。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別生效要件。

1、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指合同發生效力普遍應具備的條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備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2、合同生效的特別要件:指合同除具備一般生效要件外還須特別要件具備才能生效的條件。合同的特別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規特別規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須特別具備的要件,並不具有普遍性;

《民法典》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難免會遇到相關的施工合同的簽訂的情形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並且是需要對相關的事項進行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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